更新时间:2018-06-17 08:52作者:王华老师
(六)录取顺序各类中等学校的录取顺序原则上按师范定向、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的顺序录取。
六、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按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细则(方案)组织实施。高、中等职业院校面向中考改革实验区的招生,以考生的学业等级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体育考试等级择优录取。
七、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公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中招“阳光工程”,认真组织好招生录取工作,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各级领导和招生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坚持原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严禁乱收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布虚假的招生信息;严禁各招生学校为招揽生源进行有偿招生;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学校以提供生源为由向招生学校索取费用。凡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及考生舞弊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中招的各种信息,将在“江西教育考试院网——中招学考频道”上予以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省、市、县(区)中招办均设有举报电话,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为0791-86765527,8676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