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09:08作者:李一老师
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经开区居住证;父母一方与郑州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郑州市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户口所在地应该就读的学校准予在经开区就读的证明;《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或学籍档案材料;在郑缴纳社保1年以上(含1年)证明。以上材料中,除了《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之外,其他材料需备复印件留存,单独到区报名点报名。
跨区就近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必须由本人或家长携带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在毕业学校填写《2016年郑州市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经毕业学校所在区招生办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区报名点报名。
政策
各小学不得向民办初中推荐学生
今年该区继续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具体操作办法原则上以小学毕业生家庭真实住址所在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单位,相对就近升入初中。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审定工作以小学和区招生办为主。审查确定小学毕业生家庭真实住址,要坚持小学毕业生随父母生活的原则,父母不在市区工作的随监护人。家庭住址不在经开区的学生,回家庭住址所在区参加就近分配。凡跨区参加就近入学到我区报名的,招生办要认真审查其家庭住址。
为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加强学校体育、艺术(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允许学有特长的小学毕业生本着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在规定的入学范围内选择与自己特长相应的特色学校(班)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入学不举行文化课考试,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体育、艺术(音乐、美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市中招办体艺组组织实施。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持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薄、父母身份证,以及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户口所在地乡(镇)应该就读的学校准予在郑就读的证明,到区招生办报名,经区招生办审查同意,分配到相关初中就读。居住地所在区与务工单位所在区不一致的,在居住地所在区入学。
需要注意的是,郑州外国语中学是所特殊性质的学校,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安排,郑州外国语中学的推荐生入学制度,实行区各小学推荐、区招生办审核、市中招办审批的办法。面向中原区接收2个班,面向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接收4个班。根据该区推荐生的名额,区招生办按1:1的比例,将推荐生名额分配到各小学。各小学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综合素质高、外语能力突出的学生确定为推荐对象。推荐工作要做到推荐名额公开、推荐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