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09:58作者:三水老师
除了行为上的诱导,电子烟所带来的健康隐患同样不容忽视。长期从事香烟生产工作的李俊告诉记者,电子烟由电池、雾化器、烟液等元件构成,烟液经加热后会雾化成烟雾产生吸烟效果,而烟液中含有丙二醇、香味剂等成分,有的还加入了尼古丁。
李俊表示,一些“三无”电子烟的成分难以确定,加之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极易给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而且尼古丁是导致吸烟成瘾的主要成分,未成年人在接触电子烟后如果不及时制止,则可能导致尼古丁成瘾。
然而,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年身心危害不小,但目前相关方面的管理却并不完善,甚至还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
受访专家指出,我国现行的相关规定并未禁止电子烟的销售,而且电子烟的分类、定性也尚不明确,其既非真正的烟草制品,也不属于食品药品,没有一个特定的部门对其实施监管,国内电子烟市场缺乏统一的产品标准、安全评估和监管体系。
“目前我们在查处校园周边的电子烟时,主要还是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核查其产品信息,从‘三无’产品角度进行清查和整治。”南宁市仙葫工商所的一位负责人说。
完善监管制度 推进标本兼治
记者进一步采访了解到,2006年,世卫组织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
面对当前电子烟侵入校园乱象,业内人士和专家表示,在落实公约禁令的同时,有关部门应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监督力度,并着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制度,理清管理头绪,扫清监管盲区,从根源着手实现标本兼治。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罗国安认为,需要对校园周边市场进行重点监管。工商、教育等相关部门可通过专项治理行动等方式,对中小学校附近的店铺进行清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并积极鼓励广大市民和师生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和举报。
同时,卫生、药品及烟草管理部门等应组织人员对电子烟安全性进行评估,规范国内电子烟市场,并出台相关法规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对线上线下的电子烟生产、销售进行全程监管,使之有法可依并行之有效。
张勇等专家还建议,家长、学校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一方面通过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活动宣传等方式来引导学生们远离不良商品和不良嗜好,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涉及电子烟宣传的不良广告的打击力度,净化孩子的学习生活环境,避免电子烟流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