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10:51作者:王新老师
多个部门有对教师管理的权利,导致了管理的越位,而教师的应得权益又没有谁去维护,出现不该出现的缺位。深化改革,依法治教,简政放权已是势在必然。像简单地根据师生比定编也有弊端。在实践中,一所学校,需要多少教师,可以由学校、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各项要素后上报,编制部门统筹安排。像教师的评优、晋职也要打破“定指标”的旧方式,如果符合条件的教师多,指标一限制,操作又不透明的话,有些原本优秀、可以评优晋职的教师就只能望“优”兴叹、望“职”兴叹,还有什么积极性可言?如果符合条件的教师少,指标有空缺,硬找人填满,导致标准不一,教师的积极性一样会受到打击。像教师招聘,更应还权给教育部门,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专业与专长,为教师招考“量身定制”专业的试题与方式,保证招聘到的教师都是真正热爱教师职业、胜任教师岗位、掌握专业知识、具备专业技能的理想的人才。教师管理如果还不改革、不放权,像洞口县教师这样的尴尬就难免再出现,其他的矛盾也会更突显。
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要“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需要每一个职能部门都能突破部门利益的束缚,厘清自己的权力边界,不越位、不缺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走出一条放权简政、为教师做实事、提供优质服务、扫除陈规旧制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