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5 08:21作者:王新老师
p;选调生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对我国政府遴选优秀人才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高校毕业生开辟了一条新的就业渠道。但是,作为政府部门行为,公然以毕业于“985”“211”高校为标准招聘选调生,搞起了学历歧视。虽然有很多人认为“985”“211”高校的毕业生整体素质较好,但是非“985”“211”高校毕业的学生未必不如他们。实践和历史表明,我国的非重点大学同样培养了许多杰出人才,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笔者以为,对学历歧视问题,各级政府部门首先要做好表率,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影响就业市场的公平和公正。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应该在一种开放的、自由的环境下进行公平竞争,不管是“985”“211”高校毕业生,还是普通公办高校甚至民办高校、成人高校毕业生,都应有同等的就业机会。招聘工作要做到合理合法、程序公正,无论毕业生出自什么学校,都应“不拘一格降人才”。限定毕业生出身的做法,不仅侵犯了众多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权利,也陷入了人才唯“出身论”的误区,不利于优秀人才的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