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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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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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6-16 11:13作者:王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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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学籍所在区的具有该区学籍和户籍的应届生相同。
2.具有我市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报考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自筹经费班。其中三镇的可报考番禺和南沙两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番禺区的还可报考三镇的公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3.其他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报考全市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自筹经费班。
(三)我市户籍往届生、外地返穗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生相同。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往届生,报考范围与应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相同。
(四)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及符合条件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往届生可报考全市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自筹经费班。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我市学籍应届生于3月16日至18日凭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报名。
(二)我市户籍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于3月18日至20日凭身份证、毕(结)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报名。
(三)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于3月18至20日凭有效身份证明或护照、居留证、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本市户籍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人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报名。
(四)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借读生于3月18日至20日凭身份证、毕(结)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原毕业学校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