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09:28作者:王新老师
1.受聘人员应全职在武汉科技大学工作,首聘期限为4年。
2.根据受聘人员的条件,提供与岗位相符合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校外受聘人员若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青年杰出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将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不低于学校“香涛学者”特聘教授待遇,具体面议。
3.校外受聘人员,学校提供不少于5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聘期内在黄家湖校区免费提供一套120平方米住房,10万元安家费。
四、有关事项
1.应聘者在2016年1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传真或直接将《申请表》(点击下载)及相关证明(近5年成果清单和5篇代表性成果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任现职证明等)提交武汉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2.应聘者经学校按有关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后,由学校正式通知本人到校参加应聘答辩。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