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11:49作者:李天扬老师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医院
2017年7月
新生缴费须知
按照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发改委批复:
一、缴费标准
1.学费标准:(除以下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为5000元/人、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500元/人、年
安全工程(注安师) 5500元/人、年
环境工程 5500元/人、年
统计学 5500元/人、年
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方向) 5500元/人、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6000元/人、年
法语 6000元/人、年
2.住宿费标准:
校外赛欧公寓 1500元/人、年
校内公寓(1、3、4、6号楼) 750元/人、年
校内公寓(2号楼) 550-750元/人、年
校内公寓(5号楼) 1200元/人、年
华侨公寓 550-750元/人、年
3.代收费用:
体检费 122元/人
军训服装伙食费 300元/人
教材预交费(教材自愿购买) 800元/人
二、缴费方式:银行代理扣款
1.学生报到后,使用校园网络登录缴费平台,完成应缴费用的缴纳,操作指南见附录1。
重要提示:支付完成不要马上关闭页面,等待支付成功完整信息回传后再关闭,缴费成功页面截图保存,以备查询。
缴费时间:学费——10月31日前
住宿费——9月15日—10月31日
军训体检费——10月31日前
教材费——9月5日(含)前(超过此时间,网上缴费平台不再收取此项费用,请到北京经贸崇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金购买教材,地址:校本部南门东侧小楼一层)
2.新生确定住宿后,由学生公寓将学生入住信息录入系统,本人可登录缴费平台缴纳住宿费,因此缴纳时间预计在9月15日之后。
3.发放学费、代收费发票
缴费成功的学生的发票,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各学院,由各学院组织学生领取。预收教材费收据到北京经贸崇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4.以后年度费用缴纳
以后年度的学费和住宿费请在每年开学后至10月31日前,登录学校的缴费平台进行缴费。
缴费成功后,财务处将发票发放至各学院,学生到学院领取缴款发票。
三、贷款缴费方式
申请贷款的学生,报到入校后,及时到北京银行办理一张借记卡,并登录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点击“新版财务查询”模块填写账号信息,贷款到账后,学校统一处理贷款上缴学费、住宿费,余款打卡到登记的银行卡中。请关注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发布的通知。
四、注意事项
1.网络安全原因,只限在校内网络环境下登录网站,校外不能登录缴费。
缴费平台登录网址: pay.cueb.edu.cn
用户名:请输入学号
密 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登录后请自行修改
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登录网址:cwcx.cueb.edu.cn
用户名:请输入学号
密 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登录后请自行修改
2.新生报到入学后,尽快到北京银行办理一张借记卡,登录财务处综合信息网站,点击“新版财务查询”模块填写账号信息,用于学生在校期间发放奖学金、退款、劳务、助学金等款项,均通过该银行卡支付。银行卡账号信息变更由学生自行维护,发生变化及时修改,确保各款项顺利到账。
3.缴费发票是重要交费凭证,是学生退费的唯一依据,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财务处学费管理办公室:博纳楼322办公室
联系电话8395229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务处
2017年7月
新生助学贷款须知
各位新同学:
首先,祝贺你们取得优异的成绩,并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录取。学校为保障品学兼优、学境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市教委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现将申办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事宜介绍如下:
1.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非京籍学生可积极在当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无需担保或抵押的助学贷款。详情可咨询学生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
3.未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的学生在京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需提供的材料:
* 材料1、北京生源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必须加盖“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公章,且盖章的时间必须是申请年度内,居委会和村委会或单位的公章一律无效。)及低保证明(《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之一的复印件A4纸一份);
外地生源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北京市国家助学贷款贫困证明》原件(必须加盖“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公章,且盖章的时间必须是申请年度内,居委会和村委会或单位的公章一律无效。特困证明应是带红章的原件,复印件和传真件一律无效);
* 材料2、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助学贷款申请书(200字以上、A4纸);
* 材料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进校填报);
* 材料4、父亲和母亲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要求:身份证要正反两面都复印。若父亲和母亲或监护人无身份证,须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 材料5、家庭户口簿复印件(A4纸),要求:户口簿各页全部复印,其中家庭地址页、父亲情况页、母亲情况页这三页必不可少;
* 材料6、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黑白或彩色);
* 材料7、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进校后);
* 材料8、新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老生需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并由学院盖章(一门或以上成绩不合格者无贷款资格);
* 材料9、已婚学生须提供配偶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个人经济收入证明;
* 材料10、未满18周岁申请贷款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的书面意见。
4.根据北京市《关于市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北京市民政部门已停止出具《北京市国家助学贷款贫困证明》,并统一调整为由申请人按程序申请低收入或低保家庭认定,符合条件的领取低收入证或低保证。京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需领取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方可申请北京银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
5.未办理成功生源地助学贷款且符合国家贷款条件的学生在入校报到当天,到学生处“绿色通道”处办理相关手续。
6.《北京市国家助学贷款贫困证明》或低收入证、低保证由学生暂时自己妥善保管,待签约时交给银行。
※备注:见附录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北京市国家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表格复印有效。贷款总额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年,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年。如有不明事项,请拨打咨询电话010-83952279。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处
2017年7月
新生住宿须知
入学新生请持录取通知书、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住宿缴费标准见《新生缴费须知》。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关于“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由学生自由采购,不得统一配备”的通知精神,其所需生活用品,新生可以自备,也可以报到时购买“教委指定厂商”提供的优质床上用品和日用品。为了便于学生公寓的管理及符合新生军训的被装要求,新生自备床上用品和日用品应符合以下规格和数量要求:
1.提示:床具规格(长195cm,宽90cm)
2.床上用品全套共11件(零售价420元)
具体包括:棉被一条、褥子一条、被罩两条、床单两条、枕芯一个、枕套两条、蚊帐一顶、垫子一条(硬质棉阻燃)。
为了方便学生,我校在北京市教委推荐的床上用品和日用品供应商中,选择了北京一棉通达、黄骅市康达家纺有限公司、北京凯德床上用品有限公司三个厂家,在新生报到时设销售点,新生可自由选购。
新生办理完住宿手续后,按指定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
联系电话:赛欧公寓 83952204 校内公寓 83952566
2017级新生如何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一、户籍迁入原则
1、凡属规定范围内可将户籍迁入学校的新生均可迁入。
2、户籍迁入实行自愿迁入原则。
3、生源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新生不予迁入户籍。
4、北京生源新生不予迁入户籍。
二、户籍迁入要求
1、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规定,户籍迁入必须在当年完成,不得跨年度延期办理。
2、新生《户口迁移证》最晚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交到博纳楼118房间,逾期不交则视作本人自动放弃将户籍迁入我校集体户籍的权利。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其它背景颜色照片无效),背面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四、办理《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2、《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并加盖迁出地派出所公章(齐缝章、农或非农章、以下空白章、迁移证右下角的迁出地派出所公章),若当地派出所无法打印则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本所无打印机故手写”,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要与录取通知书一致。
4、《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身高、血型、户口性质、婚姻状况等相关信息必须填写齐全,打印字迹必须清晰,《户口迁移证》上凡手写修改部分均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两项填写必须精确到市(县),如:XX省X市或XX省X县或XX市X区。
6、《户口迁移证》要求必须有户口性质(即“农业”、“非农业”)的章,已取消户口性质区分的地区,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在户口性质改革之前该生的户口性质或加盖家庭户章。
7、我校集体户籍迁入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贸大学”(不能多字少字,填错无效)。
8、《户口迁移证》要求打印字迹必须清晰有效,内容准确无误。
五、温馨提示
1、请认真阅读“办理《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按要求开具《户口迁移证》,如未按要求开具《户口迁移证》需回原籍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最晚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上交,逾期不交则视作本人自动放弃将户籍迁入我校集体户籍的权利。
2、由于新生的户籍迁入审批过程为学校集体统一办理,故需要一段较长时间,大约要到2017年12月底才能完成落户再办理新身份证,如学生在此期间丢失原籍身份证,或者原籍身份证到期,都将无法补办。因此,请同学们在此期间(户口迁出还未落入学校阶段)保管好自己原来的身份证避免丢失,原籍身份证即将到期的新生要在原籍及时补办后再办理《户口迁移证》。
3、学生在校期间户籍性质为学生临时集体户籍而非北京市常驻人口户籍,故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户籍管理部门概不受理任何户籍事项变更事宜(如: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学生户籍一旦迁入学校,在校期间户籍不得随意迁出,中途退学和毕业除外。
港澳台侨新生入学须知
1、港澳台侨新生入学时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学生所在学院和学校港澳台办公室报到。完成学院报到程序后,请持有效身份证件(回乡证、台胞证)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及一寸照片2张到学校港澳台办公室报到并留存相关材料。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港澳台办公室请假。未经准假或逾期一个月没有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港澳台侨学生学费标准均参照《新生缴费须知》中相应专业的学费标准。
3、学费和住宿费等按《新生缴费须知》要求统一缴存。
4、请认真阅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守则》,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港澳台侨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按照教育部规定,为学习优秀的港澳台侨学生设立专项奖学金,以鼓励学习成绩优异和道德品质优秀的学生。
联系电话:86-10-83952022 86-10-83952620 联 系 人:雷老师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2017年7月
2017级新生入学安全提示
欢迎加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我们很荣幸地跟您一起共同努力确保您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在您办理入学手续之后,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这将对您平安、快乐地在校园学习生活大有帮助!
1、大额现金请及时存入银行,随用随取。使用ATM柜员机取款时,应留意身边是否有人在窥视,取款小票和银行卡应随手拿走。现金、银行卡、身份证应随身携带或分开放置,不用自己的生日、学号、电话号码作提款密码,更不能将密码告诉他人。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短信息和电话,不要轻信他人电话诱导随意到ATM柜台上操作转帐,谨防电信诈骗。
2、不要相信任何人以所谓“师兄”、“师姐”、“老师”等各种名义到宿舍上门推销的各种所谓必须购买的“参考书”、“上机卡”、“电话卡”等物品,避免上当受骗。
3、宿舍无人时,一定要将宿舍门锁好。手机、电子播放器、笔记本电脑等便携电子产品应妥善保管,不要随意放在桌上、床上等显眼位置,柜子、抽屉要及时上锁。
4、在教室、计算机机房、图书馆、餐厅、操场等公共场所,要看管好自己的物品,确保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可随身配备一把小锁,以备在需要时将个人物品在学校提供的储物柜中锁闭完好。
5、校园卡充值时应遵循“少额多次”原则,不携带大量现金、手机、便携电子产品等贵重物品进入浴室,如必须携带,请您务必确保更衣柜门锁闭完好。洗浴后,勿忘拔卡并确保校园卡随身携带。
6、晚间外出时,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夜间要早些返回,特别是女生不要独自到校园或学校周边偏僻处。
7、牢记以下报警电话,以备紧急情况下快速报警。
保卫处报警电话:
校 本 部:86-10-83952110
红庙校区:86-10-65976110
属地派出所报警电话:
樊家村派出所(校本部):86-10-63736772
呼家楼派出所(红庙校区):86-10-65021574
新生接站温馨提示
经历了12载苦读和高考,您即将来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习深造。当您带着家乡的气息,父母的嘱托,带着求知的渴望,美好的憧憬即将从祖国四面八方荟萃到校园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体师生对您的到来表示热烈和真诚的欢迎!
为了便于您顺利到达学校,我们安排了接站班车,具体安排如下:
接站时间:2017年9月2日、3日(新生报到日期)
上午 7:00—下午 15:00
接站地点:北京站 北京西站
接站联系电话:010-83951799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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