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1 15:23作者:王新老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14〕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缩小城乡师资差距,确保乡村孩子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重要意义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着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实施办法,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着力解决当前我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惠及全区乡村教师的一项民心工程,对于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进一步稳定乡村教师队伍,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高我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实现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二、工作目标
以稳定队伍和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 好老师标准,着力解决当前我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职业吸引力不强、待遇水平低、队伍不稳定、整体素质不高、责任心事业心和主观能动性不足的问题,通过实施“五大工程”,努力建设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到2020年,乡村教师队伍进一步稳定,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得到有效补充,教师数量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师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整体能力素质大幅提升,城乡师资水平差距明显缩小,乡村教师地位待遇显著改善。
三、主要举措
(一)强师德——实施乡村教师师德建设工程。
打牢教师思想基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师头脑,引导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教师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反分裂斗争教育,增强教师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五个认同”,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引导乡村教师把课堂作为争夺下一代的主渠道和主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