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1 15:06作者:王华老师
免费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对乡村教师增加生活补助、乡村教师评聘职称不强求发表论文……今天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下简称《支持计划》)已经六届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一连串的好消息,足以提升乡村教师的精气神。
全省公办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教师(包括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和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农村特设岗位教师),三沙市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均纳入乡村教师范围。
乡镇中心幼儿园明年开招特岗教师
《支持计划》明确,建立省级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任教师补充机制,按照“总量平衡、退一补一”的原则补充乡村教师。继续实施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教师计划),切实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每年招聘600名左右的特岗教师,重点满足乡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实施省级学前教育农村特设岗位教师计划,从2016年至2020年,省级每年为乡镇中心幼儿园招聘约100名特岗教师,其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特岗教师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省、市县财政参照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计划的标准负担。其中省级财政资金用于该计划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交通补助、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招聘、培训等工作省级所需支出;市县财政承担其余经费。
免费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
自2016年至2020年,在省属师范院校每年定向培养约200名乡村小学教师和约100名学前教育教师。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县的乡村学校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任教,服务期不少于5年。
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其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实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学校支教计划,鼓励各市县政府面向省内外聘请退休的特级教师、学科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市县财政给予工作补助。
对乡村教师增加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