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23:35作者:李一老师
关于开展2015年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根据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部署,现就我院开展从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收单位:南京军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总参谋部、总装备部、武警部队
二、招收对像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的,也可以招收。招收对象应当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不超过23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招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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