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23:31作者:王华老师
关于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部:
根据总参谋部《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中招收义务兵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军区、警备区有关文件要求,度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中招收义务兵工作现在已正式开始,现将我院度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征集条件
1、12月31日以前年满18—24周岁的在校和应届毕业全日制本科、 专科男性学生,本科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无不良纪录,身体健康。
2、女生年龄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12月31日前计算),无不良纪录,身体健康。
(二)身体条件
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身高:男性162CM,女生160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不超过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有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二、报名截止日期
6月30日之前
三、报名方法及流程
流程如下:
注意事项:
1、《预征对象登记表》“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一栏,由学生所在学科部填写意见并加盖学科部行政公章,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正反打印,银行账户一律用我院财务处发放的学生本人中国银行校园一卡通,其他银行卡或者他人银行卡均不能使用,应缴学费不包含住宿费,所有内容必须打印,不可手写。
3、对于回原籍入伍的学生,在学校办理好《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手续后,持《登记表》《申请表》回原籍应征,批准入伍后,《申请表》加盖当地征兵办公章,与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两份,毕业生还需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两份,10月30之前交至学院资助中心。
(二)现场确认报名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