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0:47作者:李天扬老师
体育类:共设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等3个批次。其中,第一批本科院校包括招收体育专业的省内外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14所体育类院校及江西师范大学;第二批本科指除第一批本科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院校(含独立学院);高职(专科)为省内外院校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
三校生类:三校生文理类和三校生艺术类分别设本科、高职共2个批次录取,三校生体育类仅设高职1个批次。
普通类考生录取
普通本科分文理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总成绩(满分7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的,综合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普通高职(专科)分文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的总成绩(满分6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的,技术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单报本科的考生,如在本科层次未被录取,也可参加高职(专科)层次的录取。
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各层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考虑确定。
录取工作按批次依次进行。提前批本科,先投军事类平行志愿,投完立即投非军事类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在国家专项本科录取之后,第一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其中第二批本科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在第二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高校单设院校代号,和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苏区专项艺术类计划列入提前批本科),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代号高校均为无效志愿。
文史、理工类中的提前批本科的军事类、国家专项本科(不含需政审面试的高校)、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的直招士官、高职(专科)批次,体育类各批次,艺术类提前批本科院校中认可省统考成绩的外省高校(有特殊招生要求难以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除外)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共7个专业组,艺术类第二批本科A段、B段(经批准允许组织校考的院校除外)、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文史、理工类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即计划执行数),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校最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根据高校相关要求,对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按志愿进行平行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