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0:06作者:李天扬老师
艺术类、体育类投档录取规则及平行志愿排序方法分别按照《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赣招委字〔2018〕2号)、《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招委字〔2018〕1号)执行。
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院校未完成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梯度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分数线上投档录取未满的,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相应批次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和梯度志愿一志愿、二志愿)均无效。
各高校应合理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尤其是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须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出档考生能够录取。
三校生考生录取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本科批次与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同时进行。高职批次艺术类与普通类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同时进行,文理类、体育类与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同时进行。
三校生文理类实行平行志愿,总分相同时,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
录取: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高校不得再组织补录或换录
所有高校(含高职院校),一律不得在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再组织补录或换录。
高校不得以“预科生”等其它任何形式招收未正式录取的学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及江西省招生工作安排,江西省今年高校集中录取工作将在8月中旬左右结束。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录取后应征入伍的考生要及时向录取高校提出保留学籍申请。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由江西省教育厅审查后向社会公布。考生可根据条件选择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在入学注册前分别与高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江西由省教育考试院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为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不断缩小区域的差距,向农村或偏远地区倾斜,进一步增加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今年仍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苏区四个专项计划。此项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