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8 02:06作者:王新老师
三、新生迁移户口须知
(一)、按照迁户自愿原则,根据学生本人愿意,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
需“农转非”的,可持录取通知书在新生户口所在地办理有关手续。
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西大街派出所。
(二)、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其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三证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必须绝对一致。
(三)、户口迁移证栏目中的出生地、籍贯填到县。原住址填到单位地址。居民身份证编号栏中,写明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必须是18位数,如为15位数的由户口迁出地予以升位,号码第7——14位数反映的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迁移证上出生年月日相符,倒数第2位数为性别码,男性单数,女性双数。无身份证号码者我校不能落户。
(四)、户口迁移证一般由计算机打印,如有手写的户口迁移证,必须用碳素墨水钢笔楷体填写。凡户口迁移证上有误填写、改写内容,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否则该证无效。(严禁私自涂改户口迁移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新生入校后,在一个月内需将《户口迁移证》交到保卫处户籍室(可由学院或班级统一收取)办理户口落户手续,如遗失或过期造成不能顺利落户的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鉴于以往新生办理户口时,有出现户口迁移证不符合公安部门规定而不能落户的情况,请新生认真按以上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保卫处
四、新生入学缴费须知
为了方便您报到注册,现将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入学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已按每位新生的身份证号码在江西省抚州市建行东华支行开办了储蓄卡,并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您。请您把需要缴纳的学费,住宿费,代收费等费用在当地建行网点直接足额存入储蓄卡中(收费标准附后)。届时,学校将委托银行以代扣的方式从该卡上准确的扣缴应缴纳的各项费用,扣缴成功后学校将开具财政部监制江西省学校收费专用收据,并发到您所在的学院新生接待处,请您领取收据后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
(二)、您的储蓄卡初始密码见密码信封内,收到储蓄卡后,请您及时到建行自助设备机修改储蓄卡密码并牢记。
(三)、如您所在地无建行,可通过其他任一银行、邮政储蓄所、农村信用合作社采用汇款方式将上述款项汇入学校为您开立的建行储蓄卡中。因此种方式时间较长,为保证您汇入的款项及时进入建行储蓄卡中,请务必提前7天办理汇款手续。
收款人内容请按以下填写:
收款人:储蓄卡的户名(即新生姓名)
帐 号:储蓄卡号(卡正面黑体四组19位数字)
汇入地点:江西省抚州市
汇入行名称:建行抚州东华支行
行 号:105437000020
(四)、特别说明:学校交费已完全实现电子化,新生必须在报到日前,确认已将应缴款项存入以上学校为您开设的账户,且金额应大于应缴款项壹拾元整,请您切勿携带大量现金前往交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五)、咨询电话:0794-8235103或8238041(银行)新生开学前一周内拨打。
注:学校为您配发的建行储蓄卡,在全国任一银行的自助终端机上均可进行身份核实,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