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4:10作者:王新老师
5、学生在收到同意其转专业的审批表后,在开学初的2周之内凭审批表到新专业报到注册。
四、转专业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依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和获得学位。
3、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数与要求高于转入专业、或相同的,成绩合格者可以相抵;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数与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的,应补修;其余的成绩合格课程可以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作为选修课学分保留。
4、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其已取得对应于转入专业已开课程总学分的1/2以上者,可转入同一年级,否则编入下一年级。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在未接到同意其转专业的申请(审批)表前,均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相应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拟转入年级专业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2、转专业后,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3、凡补修的课程应履行相应手续。
4、学生按原专业领取的教材已经使用的不予退换,新教材随转入专业配发或调换。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转专业学生不受上述条款限制,可酌情予以办理:
(1)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校审核确认者。
六、本暂行办法自2015年3月起实施,解释权归属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