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14:42作者:王新老师
学校每年按有关规定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发放各类奖学金、勤工助学金、特困生补助金和减免学费,建立“以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为辅”的学生资助体系。
九、毕业文凭和学位
学生获得学籍,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规定的并加盖“赣南师范学院”公章的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所属的相应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
十、收费标准
按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本科学费:文、史、哲类3565元/学年;经、管、法、外类3795元/学年;理工(Ⅰ)类4025元/学年;理工(Ⅱ)类、体育类4255元/学年;艺术类9200元/学年;农林类3335元/学年。住宿费: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按800-1000元/学年收取。
十一、附则
1、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开发区赣南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341000咨询电话:0797-8393638(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gnn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