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5:21作者:才子老师
4、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原专业第二学期的期末课程考核。无故旷考、考试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5、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新学期注册时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否则取消资格;
6、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选择后的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7、其他手续按《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转专业学生应适当补修转入专业一年级课程。具体需补修课程,由转入学院依据学生原专业所修课程情况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确定。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达到转入专业的毕业所需最低学分要求。
第十条本办法经2013年5月17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从2012级学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