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0:45作者:李一老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文件精神,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5〕52号)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考院普〔2016〕4号)相关要求,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全国优秀骨干(重点)高等职业院校建设,2016年学院将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二、组织保证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招就、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凡遇重大问题,一律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命题组、考务组、评卷组、招生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保卫组等工作小组。
各工作小组职责:
命题组:(1)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考试大纲的修订工作;
(2)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单独招生考试试题的命题和保密工作。
考务组:(1)安排考场,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
(2)选调笔试监考人员和笔试考场工作人员,负责试卷的发放、回收、审核、装订、密封,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3)面试考场的组织,选调面试考官和面试考场工作人员,负责面试评分标准的审定、面试分数的统计,处理面试中出现的问题;
(4)检查落实摄像设备,确保面试全程摄像工作正常进行并对考试录像进行封存。
评卷组:(1)负责对笔试试卷进行阅卷及评分,确保规范、公平、公正;
(2)负责各科成绩的核定及考试成绩的最终公布。
招生组:(1)负责招生方案的制定;
(2)负责单独招生政策的宣传;
(3)负责考生信息采集、报考资格的审定;
(4)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
监察组:(1)检查各考点的考试工作,监督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则;
(2)负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3)制止和纠正各种不符合考试的规定和行为;
(4)协助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事件。
后勤组:(1)负责安排考生及家长的食宿接待工作;
(2)负责考场饮水的供应、考生身体不适的处理。
保卫组:(1)负责试卷保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
(2)负责考场的警戒及安全保卫工作。
三、招生专业、学制及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元/年) |
1 |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方向) | 120 | 3 | 6000 |
2 | 酒店管理 | 60 | 3 | 6000 |
3 | 旅游管理 | 60 | 3 | 6000 |
4 | 材料工程技术 | 50 | 3 | 6000 |
5 |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 | 50 | 3 | 6000 |
6 | 工业分析技术 | 50 | 3 | 6000 |
7 |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 50 | 3 | 6000 |
8 |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 50 | 3 | 6000 |
9 | 应用化工技术 | 50 | 3 | 6000 |
1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互联网+视觉设计方向) | 50 | 3 | 6000 |
11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40 | 3 | 6000 |
12 | 建设工程监理 | 40 | 3 | 6000 |
合计 | 67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