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8:27作者:王华老师
新华网江西频道5月9日电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做到十公开,确保优惠加分考生资格的真实有效,江西将对今年高考加分考生进行逐级审核,在学校和教育网站进行层层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 在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中经审核后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层层公示。在中学就读的考生由中学在校内公示,社会考生由县(区)招考办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学将经公示名单交县(区)招考办统一上报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享受政策优惠。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对县(区)招考办所报优惠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6月13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省教育考试院对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所报优惠政策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审查合格后,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6-30日。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录取优惠分值和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如被举报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经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核实后取消其加分投档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公示期满后,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考生已被录取或者入学的,如有举报并查实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791-86765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