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13 10:32作者:才子老师
2.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加强考试招生全过程监督,建立健全监察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处理并回应考生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1.调整统一高考科目。2023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3科,不分文理科。
2.深化外语考试改革。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高中学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3.高考录取成绩构成。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将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2023年起,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共同构成,作为普通本科高校录取的基本依据。高考录取成绩卷面总分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4.高校招生录取的选考科目要求。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普通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0-3科),并提前两年向社会公布,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科,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未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普通高校,考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普通高校既可分专业大类(专业)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也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把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二)加强保障支持。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经费支持力度,保障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人、财、物方面的需要。在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基建投资计划和实施基建投资项目时,要充分考虑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后教育及考试招生工作的实际需求,解决好走班制改革对扩建教室和教育教学设施建设的需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对标准化考场建设和维护以及对省级教育考试命题基地建设的需求等问题。要科学、合理整合市、县(区)教育考试机构及职能,为顺利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造必要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