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5:51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纳入东南大学2016年本科生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不超过200人。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00:00至2016年3月29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6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报考建筑类考生需提供素描一份并在作品上承诺为本人作品(报考其他类考生无需提供);
(6)具有与报考专业类相关的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需提供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6年4月4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四、选拔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综合考查考生高中阶段学科水平、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包括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名单。初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初审为“优秀”的考生直接参加学科特长测试,按测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初审为“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学科基础测试;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后续的考核环节。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6年4月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