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5:49作者:王华老师
南京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致力于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的未来领军和拔尖创新人才。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和完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南京大学章程》要求,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现将具体选拔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2016年自主招生将结合我校学科优势与人才培养特色,招收具有较明显的学科倾向、良好的个人禀赋和专业基础,以及较为突出的学科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学生须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一)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及以上奖项(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
(二)学科特长类:对招生的某一特色专业(类)有明确意向,高中阶段在相关领域的能力和表现突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考生(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
其中,报考理科专业(类)的考生,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及以上奖项(或两个及以上不同学科的二等奖项),或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突出表现和较强的发展潜质(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文科专业(类)考生,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人文社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及以上奖项,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两篇文章,或在全国性演讲、辩论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语言、文史、逻辑、记忆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外语类:经相关外国语中学推荐报考并已取得我校2016年外语类保送生入学考试资格,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外语竞赛中获得高水平奖项(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专业(类)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数为我校2016年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160人左右)以内。招生专业(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