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更新时间:2018-06-28 09:05作者:李一老师
三、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为政治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以及在下述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高中毕业生。 (一)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资格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二等奖(或不同学科两个三等奖)者;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 (三)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第一专利授权人,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含)以上(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专著(第一作者)者; (四)对于所报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和创新潜质,且能够提供证明其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者。 四、报名流程 (一)考生网上报名(2016年3月2日—3月25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1、《申请表》须系统自动生成后下载打印,由考生本人签名,并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2、个人陈述着重突出本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从高中阶段写起,字数800字以内; 3、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证明材料须由班主任审核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证书及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证明材料最多不超过3张; 4、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均须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二)推荐人(单位)上传推荐材料(2016年3月25日前) 如考生是由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实名推荐,推荐人(单位)需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并上传报名系统。推荐专家须在推荐材料中附上本人简介及联系方式,推荐单位或团体须在推荐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学生申请材料及推荐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测试费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60元/人。 五、选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