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烹饪类专业对口单独招生简章(2)
更新时间:2018-06-21 10:23作者:李一老师
专业技能考试由四个科目组成,考试时间总共105分钟,总成绩满分为300分。(1)基础刀功(20%,60分),包括常用刀工或优化刀工。以给定原料,在规定时间内加工成一定规格质量的料形。(2)面皮擀制(20%,60分),包括饺皮或烧卖皮或馄饨皮。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一定的要求擀制成皮。(3)冷盘拼摆(30%,90分),包括单拼或双拼或三拼。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一定的要求将原料拼摆成形。(4)热菜制作(30%,90分),包括挂霜类或滑炒类、红烧类等十类。主要考核考生运用常用烹调方法制作菜肴的技能水平和对基本功菜肴的掌握。文化统考内容及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另行安排。三、录取规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2、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统考及专业联考委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3、录取办法:(1)调档我校在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前提下,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2)录取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按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操作累计总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录取。(3)奖励与照顾政策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14〕50号)规定执行。(4)我校拟录取名册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我校根据录取名册打印录取通知书,加盖我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四、监督机制学校纪检部门对烹饪类专业对口单独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