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时间和考试真题(3)
更新时间:2018-06-02 10:44作者:李一老师
1.报名资格审查 按照自主招生报名条件,我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报考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可于2016年1月25日以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我校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2.办理考试手续 审查合格考生于2016年1月25日后登陆中国矿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报名考试费60元。确认考生交费后,考生按报名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交费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3.考核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个人自荐的考生和校长推荐的考生参加面试,中学推荐的考生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为3月8日8:30-11:30,面试时间为2016年3月8日全天,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地点为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 笔试:根据考生学科专业特长和所填报的专业分文科和理科两个学科组测试,文科测试内容涵盖数学和语文,理科涵盖数学和物理,重点考察学生的学科基础,侧重考生学生平时积累,无需刻意复习。笔试时间180分钟。 面试:分组面试,由相关学科专家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潜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4.资格认定和入选专业的确定 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学校按照“分类排序,择优选拔”的原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确定优秀和合格等级的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和特长确定拟录取所选专业,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拟录取专业为的网上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拟录取专业在网上填报的5个专业中选择2个。 获得资格认定的考生名单于2016年3月21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在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名单及其拟录取专业将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5.报送考生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及其入选专业,经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4月10日前报送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并于4月20日前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录取办法 凡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且在自主招生批次志愿(设置自主招生志愿的省份)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志愿(未设置自主招生批次志愿的省份)或传统志愿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将按照以下办法录取: (1)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当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时,我校按照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予以录取; (2)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当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或录取线下30分(含)以上,且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时我校予以录取。录取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或录取分数线以上的,按照公示的拟录取第一专业予以录取;高考成绩没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或录取分数线的,按照公示的拟录取第二专业予以录取。 六、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