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志愿填报我校,填报的专业志愿在考生所属省(区、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范围内,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 (一)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控制线(江苏等级要求另行公布),我校将予以录取。 (二)加20分(江苏加10分)安排专业,不同类别考生可选择专业如下: 1、学科特长·生化类、创新潜质·药学类 理科:基础药学基地班、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制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临床药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技术、海洋药学、生物制药、生物工程、环境科学;文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工商管理(医药方向)、英语(医药方向)。 2、学科特长·数理类 理科:基础药学基地班、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中药制药、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制药、生物工程;文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工商管理(医药方向)、英语(医药方向)。 3、学科特长·信息类 理科:基础药学基地班、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药物化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药方向);文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工商管理(医药方向)、英语(医药方向)。 4、学科特长·英语类:英语(医药方向)。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监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全方面、全过程监督。 电话:025-86185489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邮编:211198 九、本招生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