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7 23:07作者:三水老师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计划单独自主招生795名
62年办学历史,铸就了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底蕴深厚的教育品牌。学院先后隶属于国家交通部、江苏省教育厅,造就了13万海事精英,校友遍布海事、航运、港口、造船、经贸、信息等海内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学生为重的办学理念,开放办学和半军事化管理相结合,让莘莘学子不仅掌握技能、学习文化,还开阔眼界、磨练意志、提高修养。
单招专业和计划
学院在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航海技术、国际邮轮乘务、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航运业务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商务英语等14个热门优势专业,计划招生795名,其中文艺、体育特长生各10名。(详细专业介绍以及招生简章参看:http://zs.jmi.edu.cn)
考核形式
学院采取文化基醇试+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1)文化基醇试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时间安排在3月17日,考核内容为语、数、外三门。(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按考生类别不同分别进行,时间安排在4月13日。考核内容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网进行查询。
录取政策
学院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业类别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醇试成绩、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醇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免考和加分政策
(1)学业水平测试达到3A及以上等级的考生、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的考生、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可申请文化基础免考;(2)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在录取时总分加20分,获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3)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的考生,若总成绩未达线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4)必测科目加分:必测科目成绩中每有1A加6分,每有1B加3分。必测科目成绩以2013年及以前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