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7:36作者:三水老师
答:目前我市青年入伍服义务兵的优待和安置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区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发放,约合每年人民币13400余元(度标准),进藏兵按3倍发放;二是义务兵退伍安置金:城镇户口约合3万元(两年一次性发放),各区(辖市)因财政管理渠道不同略有差异,进藏兵按1.5倍发放;三是高学历青年入伍奖励费:本科毕业生增发优待金的60%,本科在读/大专毕业增发50%,大专在读增发40%。四是立功受奖奖励费:优秀士兵增发优待金的5%(约合670元),立三等功增发20%,立二等功增发40%,立一等功增发50%。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义务兵的优待安置标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今年开始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退伍安置金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发放。
问:义务兵退役后,有哪些方面的免费职业技术培训?
答:从起,我市开始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凡我市接收的城乡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专业士官都可以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财政统一安排资金,对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每人每年安排7500元(含学杂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参加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每人每年安排9000元(含学杂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每人每月安排750元(含学杂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