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23:25作者:王华老师
三、招收士官的待遇
招收对象被批准入伍后有关待遇和其他有关问题,按总参谋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参动〔2008〕47号)执行。详细情况可参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
符合条件需要报名的毕业生请于2016年4月22日前至所在院系学工办报名,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招收士官报名毕业生名单汇总表》,各学院将《南京中医药大学招收士官报名毕业生名单汇总表》于2016年4月23日前报至南京中医药大学人武部。
咨询电话:025-85811872。
五、有关要求
前段时间我校已经完成招收士官工作的第一阶段,即调查摸底阶段,现正式进入组织报名阶段。请有关学院按照招收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当作缓解学生就业压力,拓展学生就业渠道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的毕业生积极报名,确保士官招收工作在我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