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23:20作者:王华老师
第四阶段:工作总结(8月中旬)。逐级上报总结报告。
四、有关要求
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招生士官,是依托国民教育资源、走开军民融合共育人才队伍的具体体现,是建设能打仗打胜仗现代化军队、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实际举措,是提高部队士官队伍素质、提升战斗力的中要途径,各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招收士官工作是征兵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军地合力、齐抓共管。征兵办公室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情况,积极协调财政部门预算专项经费;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配合兵役机关搞好学历、专(职)业资格审查;民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抓好政策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要认真抓好政策宣传,指导学生网上报名,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招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招收质量。各市、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义务兵体检政审标准,从严把关;要切实摸清学生在校现实表现,认真审核学科成绩,防止把表现一般、成绩挂科、勉强毕业,特别是有精神类疾病、上网成瘾等问题学生推荐上来;要建立责任制度,坚持“谁政审、谁签字、谁体检、谁负责”,确保“双合格”青年入伍动机端正,身体健康无隐患。
(三)加强检查监督,严肃招收纪律。各级要认真观测落实廉洁征兵一系列规定要求,把廉洁招收自始自终贯穿于工作全过程;要加强招收工作人员教育管理,提高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加强检查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增加工作透明度,批准入伍前,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要对定兵名单进行不少于5天的社会公示;要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从严查处弄虚作假、收受钱物、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