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8-11 05:47作者:三水老师
第一步:6月20日前,考生所在县(市、区)完成户籍、学籍等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
第二步:6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
第三步: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部分试点高校组织考核。高考成绩公布前,高校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公示。
第四步: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第五步:录取后,公示已录取考生名单。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中央部门高校要将调减的特殊类型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