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3 17:04作者:王新老师
2、耳机。音频调频接收耳机是外语教学的听力设备,在新生入学分级考试、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每学期期末考试、平时测验等情况时使用。学校要求每位学生必备,在入学报到时可到指定地点直接从厂家选择购买。
七、助学政策:(南邮通达资助微信公众号:tdxyzz)
1、生源地贷款
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所属县(区)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开学后将贷款回执单上交至辅导员处,并在回执单右上角标注学号、姓名。
2、贫困生认定(此项仅限家庭经济困难且需到校办理贫困生认定的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需申请贫困生认定,须填写《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袋中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清单详见调查表背面,报到后交至辅导员处。有关资助事宜可致电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14-89716058。
3、奖助政策
学院设有奖、贷、勤、助、补等各项奖助政策,有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医疗保险:
1、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院新生按国务院及省政府要求纳入扬州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标准:80元/年·人。扬州市低保家庭学生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减免相应费用。
2、商业医疗保险。为提高学生在校期间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减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造成的经济负担,在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提供收费低廉、保障性高的商业医疗保险方案(见袋中材料),保费35元/年·人,四年一次性交清,合计140元。请家长和新生认真阅读保险方案,自愿选择是否参保,开学报到时将《告知家长书(确认书)》下方的回执交予学院。(学生入学报到时由辅导员统一收缴)
九、特别提醒:
1、新生应提前购买车(机)票,保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提前报到者,须自行解决食宿。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火车票(学生票)一张。
2、新生如不能按时报到,应及时与学校联系,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准假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校后将统一安排拍摄标准证件照(电子和纸质照片)用于学校各部门需要,无需自带照片。
4、为了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校园内禁止学生使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请勿携带自行车等到校;新生大一期间禁止携带电脑(包括台式、笔记本、平板电脑)到校,学校机房电脑向全体学生开放使用。
十、联系方式及交通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