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0 04:48作者:李一老师
二、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情况见《江苏省高等学校资助政策简介》。如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直接汇到学校银行帐户:
账户名:南京晓庄学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汉中西路支行
帐号:10107001040000168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学生所录取的专业类(专业)和姓名。
三、绿色通道
报到时,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工作站。若你因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学费,请先到“绿色通道”工作站办理相关手续。
四、中国移动、联通手机卡
你收到的两张手机卡分别为中国移动公司和中国联通公司赠送,你可以自主选用。学校相关信息和手机卡启用与否没有关系。
新生生活指南详细内容请登录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工作处网页查看,网址:http://xsc.njxzc.edu.cn/。
学生工作处电话:025-86178140、13770957508(胡老师)、13851630253(谢老师)
2014级新生入学户口迁移须知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是否迁移户口。
若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请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和《学生社会关系信息登记表》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请对以下事项认真检查、核对:
1.户口迁移地址为:南京晓庄学院
2.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三份材料上的姓名必须一致,不能用别名或曾用名代替,如录取通知书和迁移证上姓名不一致时须于户口迁出前改正。所持身份证号码与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3.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出生地、籍贯、婚姻状况、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项目要齐全。出生地、籍贯必须具体到:××省××市或××省××县。
4.迁移证右下角和中间骑缝处必须盖有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且盖章要清晰。身份证遗失的及时到派出所办理。
5.迁移证上的内容如有涂改,一定要加盖迁出派出所校对章,否则将无法办理落户手续。
6.为规范户口管理,欲在学校落户的学生需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本人的身高、血型、宗教信仰、兵役状况。若婚姻状况为“已婚”,则需交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7.户口迁入学校后,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迁移户口。
保卫处电话:025-86178378(户籍政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