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0:46作者:李一老师
六、填报乡村教师计划院校志愿有关要求
对于户籍在有乡村教师计划的县(市、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计划院校志愿;对于户籍所在县(市、区)没有乡村教师计划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如果填报,即使被投档,有关院校也将会作退档处理,并且不能再补投到同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填报其他院校志愿有关要求
其他院校对考生报考的特殊要求,详见院校招生章程。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2.考生本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只能在军事(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6类计划中选择其一填报,6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
3.前期未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4.凡招生计划中注有“口”字样的专业均要求考生外语基础及口语较好,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须有外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且成绩较好。军队院校(含预备军官学员)和国防生计划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
5.其他有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6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