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09:54作者:王新老师
七、助学政策:
1、生源地贷款
需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所属县(区)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需申请贫困生认定,须填写《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袋中材料),报到后交至辅导员处。有关资助事宜可致电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3773538758。
2、奖助政策
学院设有奖、贷、勤、助、补等各项奖助政策,有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医疗保险:
我院新生按国务院及省政府要求纳入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标准:80元/年·人。低保家庭学生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减免相应费用。
为提高学生在校期间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减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造成的经济负担,在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提供收费低廉、保障性高的商业医疗保险方案(见袋中材料),保费35元/年·人,四年一次性交清,合计140元。请家长和新生认真阅读保险方案,自愿选择是否参保,开学报到时将《告知家长书(确认书)》下方的回执交予学院。(自愿参保学生的费用将在入学后统一收缴)
九、特别提醒:
1、新生应提前购买车(机)票,保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提前报到者,须自行解决食宿。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火车票(学生票)一张。
2、新生如不能按时报到,应及时与学校联系,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准假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校后将统一安排拍摄标准证件照(电子和纸质照片)用于学校各部门需要,无需自带照片。
4、为了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校园内禁止学生使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请勿携带自行车等到校;新生大一期间禁止携带电脑(包括台式、笔记本、平板电脑)到校,学校机房电脑向全体学生开放使用。
十、联系方式及交通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