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1 08:44作者:三水老师
该计划放在提前批次录取。具体而言,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定向志愿,毕业后回本县(市、区)乡村学校任教,各县(市、区)要确保定向师范生有编有岗。对按协议到苏北地区乡村学校任教的,省财政给予学费补偿。
同时,2016年起,还将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培养计划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招生。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进一步规范和清理高考加分项目的要求,今年起,江苏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调整为:“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政策调整,已经在2016年招生工作意见中公布。
直招士官在本三批次后、高职批次前投档
2016年,国家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计划须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的精神,2016年起,直招士官计划调整到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前进行投档、录取。
高三学生注册入学由三轮减为两轮
2016年,普高考生的注册入学继续实行按专业注册录取,注册轮次由三轮调整为两轮。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由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即注册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特别提醒
在高招中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
今年,对于在高校考试中的舞弊行为,新增了更加严格的处罚条款。根据教育部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今年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照“刑九条”等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增加了对于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条款。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