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0:27作者:王华老师
(六)4月29日,各学院根据公布的学生调整专业申请条件和考核细则,综合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整体表现,按照专业(类)接收人数1~2倍确定面试学生名单;
(七)5月3日-5月11日,各学院组织面试,其中外语、人文类专业申请转理工类专业的学生,可加试大学物理等知识内容;其他专业转外语、人文类专业的学生,可加试文科综合等相关知识内容;
(八)5月13日,各学院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后予以公示;
(九)5月20日,学校公布准予调整专业的学生名单;
(十)被批准调整专业的学生从下学期起按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修读学业;
(十一)跨学院调整专业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时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南京理工大学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请各学院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及时通知学生,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