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16:23作者:王华老师
备注:(1)工科类、医学类学费明细详见附件五。
(2)住宿费缴纳标准为:公寓住宿费1000元/生•年,普通宿舍住宿费分800、700、600、500元/生•年四等,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统一预交1000元。
(3)学校代售的耳机(40元)和军训服装(79元),由学生现金购买。
2、有贷款或有代金券的学生存入龙卡中的金额=应缴金额合计数—贷款额/代金券额。特别注意:生活费请自己另外开卡保管,不要存入缴费龙卡中。
3、学费扣缴。开学前,请您持龙卡到建行任意营业网点将本学年所有应缴费用存入卡中,我校将在开学前三天委托建行一次性从龙卡账户中代扣学生应缴的费用,不收取现金。扣缴的有关费用,财务处将于学期末集中打印收费收据,并通过学院发给学生个人。
4、学费查询。入学时,学院将根据学生收费网上查询系统提供的缴费信息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学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本人缴费情况:
(1)进入南通大学校园网页,单击“财务管理”中的学生收费网上查询系统,输入财务编号和初始密码即可(财务编号和初始密码均为入学时的学号)。
(2)进入南通大学校园网页,单击“校内站点”中的财务处网页,进入学生收费网上查询系统,输入财务编号和初始密码即可(财务编号和初始密码均为入学时的学号)。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进行龙卡销户。缴费龙卡如有挂失、重办,请及时在银行办理委托代扣变更手续,如因此不能扣费及发放有关费用者,后果自负。学生毕业离校后,如果不再使用缴费龙卡,请及时到建行(全国各地均可)办理销户手续。
6、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在家庭所在地申请。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经办银行直接划转入学校账户(户名:南通大学,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8636051087456,行号:105306000071),学生须凭贷款合同(或者汇票)和学生证明于9—12月至学校学工处助学办(地点:学校二食堂三楼,电话:85012167)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