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5:54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河海大学新生入学指南考试时间入学手册和军训注意事项
各位新生及家长:本通知书为新生入学前学校官方寄送的唯一资料,具体包括河海大学录取通知书1份,入学须知1份,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1份,中国建设银行卡1张(用于缴纳学费)及中国移动校园通讯卡1张。校方不会以任何方式再给学生寄送其他材料和物品,请学生及家长们提高警惕,不要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特此声明。新生请于8月23日—9月13日(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进入“河海大学迎新网”网址为http://yx.hhu.edu.cn,左侧“点击登录迎新系统”,进入登陆页面,并填写相关信息,便于入学报到注册。录取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558099489(7月5日-7月31日)资助政策相关咨询电话:02558099475(8月15日起)
二、报到材料1、证件:河海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或考试证。2、户口关系: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新生入学时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携带以下材料:(1)户口迁移证需使用国家统一的水印迁移证;(2)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1寸免冠照片2张;(3)未办理身份证的,必须由当地户口迁移机关注明身份证编号;(4)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迁移地址:河海大学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必须一致。如有不符,请务必在当地更改,否则不予办理;(5)报到时请及时将所携带材料交辅导员老师,入学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不迁移户口。3、党团组织关系:(1)江苏省内党员的组织关系由本人所在地县(市)级或以上党的组织部门接转关系至我校,抬头开至“河海大学党委组织部”;江苏省外的组织关系由本人所在地县(市)级或以上党的组织部门接转关系至“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接转组织关系三个月内有效。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交至学院。同时请告知所在中学于9月底前将个人党员材料挂号寄至学生所在学院。(2)共青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院分团委,并随身携带团员证。4、照片: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8张。5、档案:请新生务必持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纸质档案转移手续,自带密封档案来我校报到,并交至学院。6、费费用:各专业以录取通知书为准,住宿费1500元/年人(4人间),预收第一学年书籍费500元/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入学体检费20元/人,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00元/人年,以上费用请于报到前二周内存入学校发放的建行龙卡中,报到时学校将通过银行直接划转,详细情况参见《龙卡使用指南》。
7、新生公寓用品可自带或委托学校代办,军训服装由学校统一代购。如需委托学校代办,请将公寓用品费488元,军训服费86.3元,存入学校发放的建行龙卡。如不需学校代办,必须将《不需要学校代购回执》于8月10日前以挂号信寄回学校。详见《关于代购公寓用品和军训服的说明》。8、学校为每位新生统一办理了校园一卡通,并在卡内预存了100元/人,以方便学生进校后立即使用,请将此费用一并存入学校发放的建行龙卡。
三、报到要求1、9月13、14日新生报到注册;9月15日—30日军训与入学教育。2、报到地址: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3、请按入学通知书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者,要将原因提前告知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或向学院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4、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查实后一律取消学籍。
四、接站服务1、9月13日12:00至9月14日18:00,学校在南京火车站、南京南站、南京汽车南站、南京长途汽车站(含东站)设有新生接待站。新生到南京下车后,可与“河海大学新生接待站”联系。在南京火车站、南京南站下车的新生,也可自行乘坐地铁一号线南延线(中国药科大学方向)至软件大道站,从2号出站口出地铁左拐步行约80米转乘105路公交车(5:30—22:30)至终点站(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南门)。或者从南京南站乘坐机场线至河海大学·佛城西路站下车。2、行李托运:所带行李在火车站托运时,一律用“快件”,应在显眼处贴上学校统一发放的行李标签(学校代码:63)或自己用布条做的行李标签(必须与所附标签字样相同),收件地址:南京河海大学江宁校区佛城西路8号。新生托运的行李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内,学校统一至车站领取,新生可在校区提取。报到需用的有关证件和照片等必须随身携带,勿托运。新生赴校路费、行李托运费等费用由本人自理。
五、联系方式暑假咨询时间:8月1日—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各学院、部门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