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0:25作者:王华老师
采用完全学分制,弹性修业年限。学生可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地点;
免修的条件及办理:按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有关规定办理相应课程的免修;
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比重:30%(特殊课程除外)。考试环节
1.参加课程考试流程:
选课学习→考试预约→考试预约成功→凭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课程考试
2.考核方式:
考核分两种形式,一种是大作业考核方式,不另外安排集中考试,除了个别课程的大作业成绩就是最终总评成绩外,大部分大作业考核课程需要和平时作业成绩合成最终总评;另外一种是集中笔试的卷面考试(开卷、闭卷方式)。
3.根据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手册》中"学籍管理办法"、"课程学习管理办法"规定:
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占课程成绩30%,期末考核成绩占课程成绩70%。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记载;目前奥鹏经江大批准,正在执行的政策是:最终总评成绩=10%*网上学习积分+20%*平时作业成绩+考试成绩*70%。
每学期所学并预约考试的课程必须参加本学期课程考试,否则作缺考处理;
学生课程考试的成绩在60分以下或不及格,应予重修。考试成绩合格但对成绩不满意者,不允许重修;
课程成绩以历次考试最高成绩记载;
重修不计平时成绩。
毕业及电子注册环节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程全国统考,通过思想品德鉴定者,准予毕业,颁发江南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证书,予以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无学籍的学生,不发给任何形式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环节
根据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07年修订)规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如下:
第一条凡经我校录取的各专业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本《实施细则》的各项条件,经校外学习中心推荐,网络教育学院初审,均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条凡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热爱社会主义国家。
(二)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已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身体健康。
第三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年限为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一年之内。
第四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未获毕业资格者(包括换发毕业证书的结业生);
(二)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低于70分者;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未达到"中"以上者;
(四)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授予学位的成绩要求为:一般专业60分;
(五)考试作弊者;
(六)违犯校规校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学籍管理环节
1.录取通知书: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对通过入学考试的学生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2.学生证:对入学后参加选课学习、且已经取得正式学籍得学生,由平台打印的纸质奥鹏卡代替学生证使用。
3.网上注册管理:每学期开学后需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注册;
4.学籍档案管理:学生档案于当期招生截止后一周内由学习中心统一整理上报,奥鹏中心复审后报高校审验存档。档案包括学生入学资料明细清单,学生的报名登记表,报名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等。学生身份证与大专毕业证书姓名或出生日期不符的,需提供县(区)级以上公安部门户籍证明原件。报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由学习中心打印OES教学管理平台中学生报名信息电子档案的学历认证核查结果,作为档案内容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