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2 11:15作者:王华老师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5日(2016年4月15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请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报名网站:http://add.njnu.edu.cn,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打印《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考试报名表》,核对无误后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二)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所有书面报名材料须用A4纸装订,于2016年4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寄达情况。中学可将考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考生书面材料及装订顺序具体如下:
1、经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后生成)。
2、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汇总表、及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汇总表、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须为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且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自我评价、个性特长、报考专业的认知,学业与职业生涯规划等,字数在1000字左右(个人亲笔书写,题材不限,不得使用复印件)。
4、学生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学生提供高中阶段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志愿服务、社团活动、文体等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及高中阶段获得各类奖项情况。所在中学也可如实提供学生在综合素质优秀等方面的写实性材料。上述材料须经所在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6、申报学生的获奖情况,成绩排名等情况须经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提供中学公示证明材料。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考生能否获得面试资格。(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二)缴纳费用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通过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缴纳测试费共计人民币60元/人。缴费成功后,用A4纸打印《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考试确认表》,核对无误后,请考生本人签名,此表将作为考生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