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22:01作者:李一老师
东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自荐(不少于800字);
(4)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中学教务处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报考建筑类考生需提供素描一份(报考其他类考生无需提供);
(7)学科成绩优秀(数学或物理成绩年级排名前15%)且创新潜质突出的理科考生需提供证明材料。
考生推荐信由推荐人亲笔签名后单独邮寄至东南大学,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考生推荐信不在报名材料中装订。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25-52090271
材料截至日期:2016年4月5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盖章,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
四、选拔程序
1、东南大学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所报考的专业类,对考生进行初审。材料审查合格、符合参加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测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2016年四月底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参加所报专业的测试。
2、考核时间:2016年6月13日报到,14日测试。
3、考核方式:笔试、学科特长测试。
4、资格确定: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测试总成绩确定合格候选考生并给予一等、二等、三等和四等资格;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学科特长测试,单独划线。
5、结果公示: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备案。
五、录取原则
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需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中A志愿)报考东南大学,可享受优录政策如下:
1、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自主招生专业类中第一志愿专业录取。
2、二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15分)之内,且高于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自主招生专业类中第一志愿专业录取。
3、三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0分(含10分)之内,且高于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自主招生专业类中专业志愿进行级差录取。
4、四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分(含3分)之内,且高于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