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6:36作者:三水老师
尊敬的领导:
我叫**,女,苗族1978年10月出生,大专文化,**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职工,现住**镇移民街。
星期天我去**办事,星期一早上未赶到单位上班,也没有向领导请假,造成不假外出的这种不良行为。对此,我感到非常懊悔,也很痛恨自己的这种行为。
主观原因有以下三点:
1、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可以在上班之前赶回单位,即使迟到一次也不一定被逮到。
2、时间观念不强,认为迟到点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3、没有遵守工作规章制度,有事没有向领导请假。
整改措施:
1、增强时间观念,今后无论去哪里办事,都必须在上班之前赶回,不耽误上班。
2、不存在侥幸心理,做任何事情都要防范于未然,不让事情发生了,才后悔莫及。
3、严格遵守工作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向领导请假。
4、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人民办实事。
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所范错误的严重性,希望领导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原谅我这次错误,在此我向领导保证今后决不会再发生这种事情。同时深深地反省自己范的错误,真诚地接受领导的批评和监督,并牢记领导的教诲。
检讨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