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21:02作者:王华老师
我现在才认识到,这次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不但伤害了同志而且也给集体抹了黑。导致我犯错误的思想更危险。那些错误都有个共同特点,就是“唯我”性,一切以我为大,以我为高,以我为是。对客观事实也要以“我”为准进行改变和歪曲。这些错误思想如不改变,是不能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的,是很难有所进步的。如果任其发展,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肯定要犯更大的错误,栽更大的斤斗。
我决心端改前非。要在班务会上作检讨并向郝兴贵同志赔理道歉。今后要增强法纪观念,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
根据我的错误事实,应该给我一个处分。但是,我父亲来信说,他最近因公出差,会顺道来连队看我。我请领导等我父亲离开连队之后再宣布给我的处分,以免老人为我担心。
以上是我的初步检讨,望同志们对我进一步批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