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09:22作者:王华老师
(二)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
1.计划管理。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招生计划根据隶属关系由所属部门结合各地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规模审核。
2.生源范围。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均可面向全市招生。
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代码、校址、招生范围详见《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导手册》。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采取“先考试后报志愿”的办法,采用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普通高中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及志愿填报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可注册录取初中、高中往届毕业生。
(一)志愿填报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络填报的方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互联网上登录报名网站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历史、思想品德、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须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且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
2.“3+4”本科、“2+3”高等师范、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录取工作按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第一次志愿填报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高中(填报师范类除外)。填报师范类并兼报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师范类学校优先录取。凡第一次填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志愿的考生,其余批次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与技工学校。
3.志愿填报依据录取进程分为三个时段。每个考生均有三次志愿选择的机会。第一次志愿填报时,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第二次志愿填报时,普通高中实施“平行志愿”填报办法,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普通高中志愿,学校之间均可兼报。第三次志愿填报为调剂志愿填报。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志愿填报办法与往年相同(各类学校志愿填报时间及填报办法另文公布)。初中学校须及时开放网络微机教室并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避免漏报等情况发生。
4.每次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志愿不得更改。各招生学校完成录取后,须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及录取分数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并继续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