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享受的有关待遇1、家庭享受军属待遇2、执行士官工资标准。首次任命为士官的,其军衔级别工资档次数额,按以下标准确定:大专生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不满一年的,其军衔级别工资起点标准为一级四档1352元;满1年、不满2年的,为二级一档1400元;满2年、不满3年的,为二级二档1810元;满三年、不满4年的,为二级三挡1835元;满4年不满5年的,为三级二档1973元;以此类推。本科生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不满1年的,其军衔级别工资起点标准为二级一档;满1年、不满2年的,为二级二档;满2年、不满3年的,为二级三挡;满3年、不满4年的,为三级二档;以此类推,工资同上。一级士官复员费大约在7000元至8000元,住房补贴和公积金为10000元左右,医保和伤保每月13元;二级士官复员费大约在14000元至15000元,住房补贴和公积金累计为22000元左右,医保和伤保每月15元;三级士官转业费大约在13000元至14000元,三级士官复员费大约在42000元至43000元,住房补贴和公积金累计为40000元左右。
五、有关政策规定1、优秀士官可提干、考军校。根据总部有关要求,可以从优秀士官中提干。选拔对象主要是入伍后表现优秀的,政治合格,立志献身国防事业,有培养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26周岁,符合部队提干条件的可直接提干。根据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参军满一年后还可以考取军校,并享受年龄放宽一岁(23周岁)的优点。2、招收士官的退役安置。招收的士官,服役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服役未满第三期,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复员、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
长春市(市、区)征兵办联系电话:长春市征兵办:86136012、86136013;二道区征兵办:86940065;朝阳区征兵办:85170774;绿园区征兵办:87982118;宽城区征兵办:82978785;南关区征兵办:85213004;双阳区征兵办:84224932。
备注:凡符合条件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均可到学校武装部报名。联系电话:84533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