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4 19:03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使广大适龄青年及其家长了解掌握今年征集的相关政策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
男青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身体条件
男性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0%;高校在校生或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右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视力不低于4.5。血压标准:收缩压90-140;舒张压60-90。
(三)文化条件
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四)政治条件
年龄、学历均要符合规定,其它有关要求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优待政策
(一)2016年入伍的义务兵每年享受地方政府和军队所发的经费约30000元,具体经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