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4:52作者:三水老师
2018长春光华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暂未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长春光华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请参考!
一、请按《录取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提前或滞后报到者,学校不安排接待。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办提供相关证明办理请假事宜,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逾期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党员入学时需携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新生团员需携带团员证和团籍报到。
三、新生报到时需携带红底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办理医疗保险时统一收取。
四、报到当天,学校统一收取录取通知书和新生纸质档案。
五、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
六、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报请上级招生部门批准后,退回原单位。
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新生的户口可自愿按有关规定迁移至我校所辖派出所(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路派出所),也可以保留在原籍;长春市区内新生户口无需迁移。需办理迁移户口的新生统一交纳以下证件:
省内考生:①录取通知书复印正面、身份证复印正面须印到同一张A4纸上(一份)。②户口本原件。
省外考生:①录取通知书复印正面、身份证复印正面须印到同一张A4纸上(一份)。②户口迁移证原件(一份)。
请新生将以上相关材料妥善保管,待分班后统一收取。
八、请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高考报名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提取高中在校纸质档案,报到时上交至学校所录取的院(系)。
九、新生入学后统一入住学生公寓。住宿所用行李可在学校购买,脸盆、暖瓶由学校出资统一购买,其他日常用品由新生自行购置。
十、新生入学需交纳各项费用详见《长春光华学院2017年新生收费明细表》。为了更好地服务于考生,简化交费手续,我校录取的新生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交纳费用,具体如下:
1.以存款方式:本科请于2017年8月20日—30日,专科请于9月1日-7日,将“学费、代收教材费、公寓费”(注:也可将生活费同时存入,不会被划转)存入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中国银行长城校园卡”里,便于学校及时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