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4:37作者:王新老师
2、公寓费:(必须在规定日期内与学费一并存入寄给你的农行银联卡中,预存1200元,学生报到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统一由计财处划扣)主校区收费标准有四种:400元/年、600元/年、1000元/年、1200元/年。
3、体检费:(报到时交现金)初定55元/人,最后按公开招标实际中标价格收取。
4、保险费:(报到时交现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取40元/年,本科四年共计160元。由长春市医保局现场收取。
5、教材费:由长春市高教书店现场发放,统一结算。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建议学生购买。
八、友情提示: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按报到规定日期一周内报到,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持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火车站购买半价车票。其它通知如有与本须知相违之处,以本须知为准。